泡沫滅火系統按發泡倍數分類為: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,發泡倍數低于20倍;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,發泡倍數20~200倍;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,發泡倍數200~1000倍。
一、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:
1.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按使用方式的不同分類為: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、泡沫-噴淋滅火系統。
2.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適用于加工、儲存、裝卸、使用甲(液化烴除外)、乙、丙液體的場所。如:油田、煉油廠、化工廠、鐵路槽車的鶴管棧橋、碼頭、地下車庫、飛機庫、機場、燃油鍋爐房等場所。
3.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組成:
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主要由消防水泵、泡沫比例混合裝置、泡沫產生器、泡沫噴口、雨淋閥、及其它閥門和管件等組成。一定壓力的消防水經泡沫比例混合裝置與泡沫液混合,形成一定比例的泡沫混合液,經泡沫產生器生成空氣泡沫,由泡沫噴口沿保護罐壁淌下,覆蓋燃燒液體表面,從而窒息滅火。
二、高倍數、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
1.適用范圍及場所
中、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適于撲救A類、B類火災,有限封閉空間火災,控制液化石油氣、液化天然氣的流淌性火災。
如:固體物質倉庫、易燃液體倉庫、有火災危險的工業廠房、地下建筑工程、各種船舶的機艙、泵艙、貨艙等、貴重儀器設備和物質、可燃易燃液體及液化石油氣和液化天然氣的流淌性火災。
2.系統組成
高倍數、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主要由消防水泵、泡沫比例混合裝置、泡沫發生器、閥門、管道等組成。